住建部首发国家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“十三五”规划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7-05-27浏览次数:1694
5月25日,由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《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日前正式发布实施。这是首次编制国家级、综合性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。《规划》要求,到2020年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布局合理、设施配套、功能完备、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,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。围绕基本民生需求充分保障、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、城市安全水平显著提升、绿色智慧引领转型发展、城市承载能力全面增强等,提出了24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发展指标。
规划明确“十三五”时期的12项任务,分别为:加强道路交通系统建设,提高交通综合承载能力;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,促进居民出行高效便捷;有序开展综合管廊建设,解决“马路拉链”问题;构建供水安全多级屏障,全流程保障饮用水安全;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,强化水污染全过程控制;建立排水防涝工程体系,破解“城市看海”难题;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实现城市建设模式转型;优化供气供热系统建设,提高设施安全保障水平;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,提升垃圾资源利用水平;促进园林绿地增量提质,营造城乡绿色宜居空间;全面实施城市生态修复,重塑城市生态安全格局;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建设,提高安全运行管理水平。
治理“马路拉链”:城市新区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地下综合管廊
《规划》提出,全面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、 材质落后、 漏损严重、 瓶颈管段的供水管网,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,对暂不具备分流改造条件的,要建设截流干管,适 当加大截流倍数,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、 燃气、 电力、 通信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、 更换和升级改造。推进老旧小区水电气热及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,打通市政基础设施的 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在城市新区、各类园区和成品开发区域,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,老城区也要因地制宜推动综合管廊建设,同时,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,所有管线必须入廊。
在交通流量较大、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、城市道路、轨道交通、地下综合体等地段,城市高强度开发区、重要公共空间、主要道路交叉口、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,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,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。
破解“城市看海”:特大城市防涝能力达到50年一遇以上
为加快对城市易涝点的整治,使经整治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易涝点防涝能力达到50年一遇以上,大城市达到30年一遇以上,中小城市达到20年一遇以上。
在城市易涝点汇水区范围内,建设雨水滞渗、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,增加雨水花园、下凹式绿地、植草沟,对道路、停车场和广场进行透水性改造,将区域内屋顶以及其他不透水表明上的雨水就近引入,通过雨水滞、蓄实现源头减排。对城市易涝点的排水防涝泵站进行升级改造或增设机排能力,充分利用绿地、广场、立交桥区空间建设雨水调蓄设施,配套建设雨水泵站自动控制系统和遥测遥控及预警预报系统。
同时,结合自然地形地貌、城市内河、次干道路、大型排水明渠干沟建设,建设雨洪行泄通道。根据应急预案,按需储备应急抢险移动泵车、发电机等设备设施,建设暴雨内涝监测体系,提高内涝预报预警能力。
推进海绵城市:屋顶绿化调蓄、道路使用透水铺装
海绵城市的建设也将是“十三五”时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,《规划》提出,将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,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、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、微地形等措施,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。
还要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的建设,改变雨水快排、直排的传统做法,在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、停车场、广场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,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、净化和利用,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。
海绵型公园和绿地也将被推广,通过建设雨水花园、下凹式绿地、人工湿地等措施,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,消纳自身雨水,并未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。